谢莲
我们大家都知道军人在我们国家的地位是很高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当兵是一件非常苦的事情,所以说一般 军人结婚 也是有军人结婚的规定的,军人结婚一般都是军婚, 离婚 的话是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的。那么 军婚离婚 财产如何分割? 军人 离婚财产分割 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 住房补贴 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 工资 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 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 共同财产 一般平均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依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计算方法,复员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夫妻关系存续年限。 对于军婚满十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问题我们国家给出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因为军人在军队的时候肯定是有过补助金体恤金等等钱的,这些都是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离婚之后还是会属于军人一方的。剩下的财产才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上一篇:美国加州婚姻法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