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近亲结婚?

小骑手

小骑手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亲属,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结婚。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曾有过近亲结婚的情形,但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各项法律制度趋于完备,近亲结婚这项历史遗留的糟粕也逐步被法律所明确禁止。新中国最早实施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是在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引用法条】第五条 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

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该部法律第一次表述了禁止近亲结婚的相关内容。在1980年的9月10日我国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中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表述为:

【引用法条】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禁止近亲结婚的内容再次明确为:

【引用法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因此综上所述,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在我国法律制度上逐渐趋于完备,也表明了我国立法机关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相关规定的态度,短时间内很难改变该项制度,近亲结婚作为一种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文化糟粕,必须通过法律的规定加以规制,否则若允许近亲结婚,可能会造成婚姻双方生理疾病甚至一系列社会问题。

上一篇:第二次婚姻法哪年实施的

下一篇:不再把麻风列为禁止结婚的疾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哪一年公布施行的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