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濤濤

濤濤

虽然结婚不是奔着离婚去的,但是凡事有个万一,还是很有必要了解一下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旦离婚是怎么分割的,这样大家心里也有数。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又是如何界定婚前房产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也有不同的情况,我们分这几种情况来一一举例说明,这样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了。

1、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案例:老李在和小丽结婚前付了30%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老李一个人的名字,还有70%的贷款婚后每个月在支付着。一年以后,老李和小丽因性格不合要离婚,那么,他们的房产要怎么分割?

新的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了明确的规定,夫妻的一方在婚前以个人的名义支付了首付款,并签订了买卖合同,房贷用婚后财产支付,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可以由上方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了,那么法院就有权利把房子和判给房产证的一方。同时的,还没还款的债务也属于房产证的一方。而另一方,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部分分割,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也有权利要求赔偿。

就按以上案例这么说,老李和小丽离婚后,老李可以和小丽协商怎么分割房产,如果没有协商好,法院有权把房子判给老李,而小丽只能对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及房子的增值部分要求赔偿。啧啧....懂了吧?女人呐,还是要自己强大的。

2、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

案例:小王在婚前首付30万买了一套期房,银行贷款分期在还。和小花结婚后,房子下来了,夫妻两个感情也好,于是小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加了小花的名字,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之后,房产证上也写着:共同共有。哪知,天有不测风云,3年后,小两口闹离婚了,那么,离婚后房子要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觉得已经是板上钉钉离婚两个人可以平分房产了?其实不是的,房产证上的:共同共有,说明了一切。小王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了小花的名字,在法律上是小王对于小花的赠与房产,这也只能说明房子于小花是有份额的。

这种情况下离婚,可以说考验的是人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小王和小花共同承认房子是共同出资的,那么,房子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有一方不承认另外一方有出资,而另一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证据有出资,那么就不能按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只要做出补偿即可。

3、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

案例:张海在婚前付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理的,之后因夫妻感觉破裂打算离婚,那么,离婚后房子要怎么分?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按理房子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张海已经在婚前全款支付了付款,那么说明交易是在婚前完成的,合同也是在婚前履行的,虽然没有在婚前取得房产证,但是也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张海的婚前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房子不会分割,是属于张海的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

案例:在小五结婚之前,他的父母为他准备了一套婚房,房子的在小五的名下,结婚后夜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后几年,小两口性格不合,要离婚,那么,离婚后房子要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小五父母出资的并且是在婚前购买的,很明显,房子属于小五个人的婚前财产,他的妻子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

案例:赵明的父母在他订婚后为他和他未婚妻小芬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因为赵明和小芬已经订婚(还未领结婚证),所以虽然是夫妻出资的,但是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多年后,因两人相处不来打算离婚,那么,离婚后房子要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赵明的夫妻出资买的房子,但是房子在双方的名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的话,房子只能是按婚姻法合理的分割房产就好了。

未来是未到来

未来是未到来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而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即使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也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单独出具首付款,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但是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的,离婚时就只能作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处出资方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于财产的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因此,一方婚前独立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另一方是不能参与分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刘小妞

刘小妞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婚前房产界定有以下情形: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爸爸

你爸爸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房产是一笔大额财产,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房屋更是关系到以后生存的条件,所以房产的纠纷是非常多的。为大家分享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1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2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3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婚姻法》要求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的难题大概分成下列几类状况:


1、一方结婚前付了所有购房款并获得房本的,归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属于一方财产,离异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假如一方结婚前付了所有购房款,结婚后获得房本的,这也归属于婚前财产,离异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2、夫妻一方结婚前以财产按揭贷款选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备案在一方户下,但结婚后夫妻相互偿还贷款的,离异时房屋的'所属及分割分成下列三种状况:

夫妻一方结婚前以财产按揭贷款选购房屋,产权年限备案在自身户下,该房屋归属于财产,住房贷款为本人负债。如结婚后直系亲属参加偿还贷款,并不是更改该房屋为财产的特性,在离异分割资产时,对已偿还的贷款中归属于直系亲属一方偿还的贷款一部分,理应给予退还。相互还款一部分,无论由一方还是彼此薪水还款,都判定为夫妻相互还款。如买房方可确认其还款资产确为本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情感问题资询能加老师手机/信:)

不动产登记证备案在一方户下,但直系亲属有直接证据证实结婚前买房时为相互出资,且能证实结婚前彼此均认同所买房屋为相互全部并给予出资,则该房屋虽备案在一方户下,仍为共同财产,离异时按相互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房地产时,如彼此出资金额相差太大,且结婚后未相互衣食住行或时间较短,这种要素均应考虑到,应参照那时候的出资占比对房地产开展分割,并非均分。

不动产登记证备案在一方户下,但直系亲属有直接证据证实结婚前买房时为相互出资,仅仅无证据证实彼此均认同房屋为相互全部,则离异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财产,未还的负债为本人负债,但对首付和已偿还的贷款中归属于直系亲属一方的一部分,理应给予退还。


3、彼此结婚后相互出资获得房权的,这样的事情下房屋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房产证是一方的姓名,还是彼此的姓名,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价测算,不按当时订购合同上的额度测算;假如涉及到贷款,需先将贷款一部分去除。


4、爸爸妈妈出资为儿女选购房屋,儿女离婚之后应当怎样分割?

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第二十二条要求,爸爸妈妈彼此婚前的出资,视作对自身儿女的赠予,另有承诺以外;爸爸妈妈彼此婚后的出资,视作对夫妻彼此的赠予,另有承诺以外。

假离婚买房

假离婚,就是指夫妻一方或是彼此本无离异的真正含意而因彼此通谋或受另一方诈骗而做出离异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含二种情况:
一是通谋离异,
二是诈骗离异。通谋离异,就是指婚姻生活被告方彼此以便相互的或分别的目地,勾结临时离异,等目地做到后再复婚的离异个人行为。

虚报离异尽管执行了离婚的程序,但缺乏离婚的条件。因而,针对虚报离异的法律效力理应区别下列二种情况:
1、虚报离异被告方均未与第三人完婚的,其离异能够被宣告无效。
2、虚报离异被告方一方或是彼此早已与第三人完婚的,应认可其二婚合理,这时虚报离异被告方恳求宣布虚报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杀死,原虚报离异明确的产生法律认可。

假离婚买房该怎么办?将来“假离婚”购房难以实现了,由于个人征信报告会反映夫妻彼此相互债务。换句话说,夫妻彼此的相互债务金融企业自身就能够查寻,此次换了一种更立即的方法展现罢了。

离异房产过户费用

一般房产继承的状况分成很多种多样,较为普遍还是房产买卖状况,但夫妻彼此在离异时,实际上也会涉及一些房产过户手续的申请办理,我们都知道房产买卖中的房产继承全是必须交纳一定税金的:


1、税类:房产契税是依照房地产使用价值总金额的2%来扣除的;合同印花税是依照房地产使用价值总金额的0.05%来扣除的。依据在我国《婚姻法》及司法部门要求,夫妻彼此在离异时,必须对现有的房地产开展分割或是是立即所属给在其中的一方,不开展征缴房产契税。可是,原先归属于夫妻在其中任何一方的房地产,假如在离异时,承租人产生更改的,应当依照赠予的个人行为开展征缴房产契税。


2、费类:房权备案花费:80元;房屋交易费用:依照房地产使用价值总金额的2%来扣除;成本费:20元。

周杰

周杰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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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离婚分配: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无需分配。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配。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补偿对方。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法律分析:婚前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持续期间的长短而导致房产的所有权人发生改变,因此,即便夫妻双方在8年后离婚,房子也仍属于原所有权人,仍无需分割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白鹤的白;;

白鹤的白;;

婚前房产离婚后通常不会予以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boya 小宝薇

boya 小宝薇

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孤独的人呐我带上你走.

孤独的人呐我带上你走.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学不乖

学不乖

婚前房产在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房产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也应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而婚前购房,婚后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姜丽萍

姜丽萍

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大海

大海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并在婚前或婚后取得为个人所有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世新妈

张世新妈

法律分析:

如果婚前一方贷款所购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将该房屋及剩余债务判决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补偿。如果婚前一方全额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蓝月亮

蓝月亮

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这里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婚前的时候是由一方付了首付,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房贷,那么这里有一部分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以后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在婚前有一方全款购买房产,并且做了公证,那么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以后也是不参与分配的。简单的说,只要是结婚以后获得的现金,基金收益,房产,车辆等等都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以后肯定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有婚前财产证明的话,婚前的个人财产也是不参加分配的。

婚前房产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加名字,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婚前买房的加名,可以视为是房产的赠与行为,赠与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所拥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某些收入'算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在婚前个人购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单方面的财产,双方结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下列资产,为夫妻的共同资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运营,投资的所得。


3、知识产权的所得。


4、继承或受赠的资产,但是《民典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资产。

夫妻个人债务怎样清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资产协议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承担的债务,第三人了解该协议的,以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资产清偿。

平安是福

平安是福

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这里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婚前的时候是由一方付了首付,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房贷,那么这里有一部分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以后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在婚前有一方全款购买房产,并且做了公证,那么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以后也是不参与分配的。简单的说,只要是结婚以后获得的现金,基金收益,房产,车辆等等都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以后肯定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有婚前财产证明的话,婚前的个人财产也是不参加分配的。

婚前房产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加名字,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婚前买房的加名,可以视为是房产的赠与行为,赠与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所拥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某些收入'算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在婚前个人购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单方面的财产,双方结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下列资产,为夫妻的共同资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运营,投资的所得。


3、知识产权的所得。


4、继承或受赠的资产,但是《民典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资产。

夫妻个人债务怎样清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资产协议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承担的债务,第三人了解该协议的,以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资产清偿。

寒谭秋月心如洗

寒谭秋月心如洗

离婚婚前房产不参与分割,分割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资料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相关司法解释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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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1、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婚前房产界定有以下情形: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MoMo

MoMo

法律分析: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是产权证上能显示归双方所有的婚前购买的房产,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stephen

stephen

对于夫妻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应当如何分割,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在此情况下,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若拥有房产的一方愿意分割部分房产给配偶的,法律并不禁止,具体分割比例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另外,若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姓名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

曦

以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为例,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离婚按揭房产的分割:一、婚前买房按揭,婚后共同偿还的,则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补偿对方。
二、婚后按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0g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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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由个人还贷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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