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才
你好,对于你同居期间的财产,首先的原则还是你们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通常情况下,按一般共有处理,通俗的理解就是看你们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比例分割,如果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可能就会平均分割了,因此还需要看你们实际掌握的证据材料。
其次,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
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陈百川
协议优先。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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