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呢?夫妻结婚十年了,房子是结婚时男方买的,我老公的名字,男方因故去世了,..?

风消散

风消散

1、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您丈夫的个人财产。

2、您丈夫死亡后,房产作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进行继承分割。

3、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您享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

董攀

董攀

1、中国最新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你所说的“新婚姻法”估计应该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2、一句“新婚姻法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呢?”,我是无法给你正确的回答的,因为,不同的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

3、“夫妻结婚十年了,房子是结婚时男方买的,我老公的名字”:买了房子,与结婚多少年没有关系(老的婚姻法里面有“结婚8年。。。”的说法),现在是:婚前个人的的就是人家个人的,婚后的才是共同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

4、“男方因故去世了,房子属于谁的?”也就是说你老公去世了?那么,就是他的遗产了。这个要根据《继承法》去分析了。比如:他有父母健在吗?他有几个子女?他有没有遗嘱?等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一般,第一顺序的,按照一人一份来分割。

黃峰

黃峰

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还有哦没有新婚姻法的这个说法,只是针对房产等增加了一些司法解释。

一般丧偶后财产还是按照共有财产和遗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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