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可分割财产吗,都有哪些规定

子夜~顺联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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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法同居 期间 财产分割 的法律适用及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 夫妻共同财产 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 婚姻法 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 事实婚姻 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 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 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 法规 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 姻法的规定处理。 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 婚姻登记 ,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 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 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都有哪些规定。我国对于这类关系的相关财产分割,主要是针对当事人双方的意见进行协商解决。对共同出资进行购买的物品按共有方式进行相关解决,解决当事人双方发生的矛盾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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