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鲤
这个要看所欠债务的具体用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适用,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为前提。也就是说,在确定相关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既要考虑是否存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又要考虑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
永远平安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丁丁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都是共同债务
AA欢欢
法律上来讲,夫妻关系还存在,那么一方欠债,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
花姐SaSa
1、如果你知道,且知道这些钱办了什么事,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不知道借钱的事,也不知道钱用在何处,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你要有证据,法律相信证据。
冯伟
是夫妻共同债务!
曲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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