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ky(建川)
现实生活中的婚姻,不管走进婚姻中的男女最初对自己的婚姻报有多大的希望,走着走着,婚姻多或多或少就出现了问题。所谓的“三年之痒”、“七年之痛”常常让婚姻中的人们饱受折磨,大多数人在无法忍受、又不知道向谁寻求帮助的情况下无奈选择了以离婚结束痛苦。
其实,大多数的婚姻感情危机都是可以挽回的,只不过很多人在慌张无措、心急的情况下很难正确理性的处理危机,慌乱之中,要么找朋友倾述,或者寻求父母劝说,殊不知,因为亲朋好友的介入更可能会导致情况越来越糟!
所谓的斗小三,是当今人们永远津津乐道的话题。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然而,当面对自己的丈夫出轨,做妻子的,究竟该怎么做才不会让自己所受的伤害更深?如果丈夫出轨,面对“千丝万缕的小三”,做妻子的,是选择当街决战?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让他写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否则净身出户呢?
而无论你选择怎样做,首先,要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
我们都应该珍视爱情的美好,尊重婚姻的神圣。但是,如果婚内夫妻有一方出轨,另一方究竟该如何锁定出轨证据?出轨方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
所的谓“出轨”就是俗称的“婚外情”,在法律上就是夫妻不忠行的为,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同居、通奸、重婚。
一、三种不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后果
1、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通奸的法律后果
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所谓的,就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重婚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二、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首先,在民事诉讼上,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时,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
1、“捉奸”尽可能邀伴同行。
婚姻中,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二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一旦涉诉,证人很重要。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
对于电子版、手机短信类容易被删改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非法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这样收集的证据容易因为违法获取证据而被排除,同时还可能因为侵犯第三方权利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监听监视需谨慎而行。
对于婚姻中的出轨行为,受伤害的另一方,一方面要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也不能冲动,本着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心态好好与对方沟通,了解问题所在的原因,尽可能改变夫妻之间的不好的相处模式,让处于危机中的婚姻尽可能走出困境。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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