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张娟

张娟

有下列义务和责任: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叶南来

叶南来

夫妻之间有抚养和被抚养的权利。有相互尊重的权利。同时夫妻之间有各尽各的义务的权利。

伤悲。

伤悲。

去民法典里看,有很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这里说不清楚的。不是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Danae.

Danae.

我认为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的。

灞气

灞气

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彼此忠诚

财产共有

彼此都有照顾扶养对方的责任义务

思

夫妻之间最基本的相互尊重,坦诚相待,共同维护家庭和睦,扶养和赡养儿女以及父母。

李妍

李妍

只可意会不可言表的关系。

天河水

天河水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6)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清儿

清儿

夫妻人身关系方面:①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③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⑵ 夫妻财产关系方面:①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③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只有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才能保证权利人享受权利。扶养是夫妻间相互对等的义务,不是单方义务,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有扶养丈夫的义务。《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我国目前男女经济地位还有差别的情况下,在夫妻扶养问题上应当的特别注意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韓善科

韓善科

法律主观: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2、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夫妻之间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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