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晓盼

晓盼

法律分析:权利: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义务:一、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二、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三、偿还夫妻的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剑气箫心

剑气箫心

法律分析:

婚姻是民事法律行为,婚姻关系是法律关系。我国公民有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权利,也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对于夫妻之间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而形成的婚姻关系,也就产生了相关的法律义务和权利,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漫

权利: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义务:


一、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三、偿还夫妻的共同债务。

上一篇:婚姻法两性义务有什么规定

下一篇:我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男女平等的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