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
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您好、
关于婚姻房产问题,第一部看的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如果双方名字都在房产证上,那就是属于房屋共有人。
望采纳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问?这个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这套房子的产权同女方一点关系也没有, 国家重新完善了,夫妻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的归属,有了新的法律法规,以免有的人以结婚为手断,去骗对方的财产,这个房子不管是婚前与婚后,是谁独立出资买的这个房子,离婚后就归谁所有, 有一个例子是这样的事情,有一对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买的一套房子,是在这对男女结婚的时候,父母送给他们结婚的新房,房产证写的是俩个人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任然归男方所有,为什么呢?因为是你们结婚才送的这套房子,如今他们离婚这个协议就无效了,现在要记注一点的问题,不要以为房产证上有了你的名字,你就有了这套房子的产权,这是国家在法律上的新法规定,就算是按揭房只要是一方,在结婚前按揭房的首付款,是一个人交的百分之几十,结婚后由两人共同承担按揭房的后续房款,在离婚后一方也只能拿回,这套房子的后续款。
婚前不加女方名字,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加上名字就以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特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档案。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是的。
能加上女方名字,就是共有产权人,属于共有的财产。
男方婚前房产结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房产结婚后只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属于共同财产了。。。
因为我国有法律规定,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房产就是属法定的归属权。你将婚前房加上女方名字,就是属共有房产了。
婚前男方买的房,婚后过户到女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要看过户时,房产证是否标注为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标注了,就说明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分情况将该房产分割情况说才清楚。1、如果你们双方为该房产办理房产公证,确定共同共有方式,则该房产今后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你们在婚后为你在房产证上新增名字,该房产也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签订房产协议,根据婚姻法的契约优先原则,即使不公正,房产按协议分割。3、如果没有进行第1、2项,若有房贷且延续到婚后,房产分割情况为:在保有你父母出资凭证,该部分出资作为你对该房产的债权,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归产权登记人即女方。
房子是男方出钱买的,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该住房产权是两位房产证登记人共有财产。
物权法规定,住房产权的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在房本上加名的行为,属于对房屋财产权利的处置,以实际行动改变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因已经办理了加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发生效力,房屋变成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