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买的房子在一方名下属于共有财产吗

爱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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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婚后用两种方式买房可以让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种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子,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明确表明只赠与给夫妻一方,在这个过程中,父母需要保留付款凭证以及相关的银行出资证明。另外一种是,夫妻双方对婚后购买的房子进行财产公证,约定婚内购买的房子产权只属于一方,当然免债协议是无效的。,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具体为:,(一)房屋登记在其中一名下,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该房屋应属于登记者的个人财产。,(二)房屋若是用其中一方婚前财产折款所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应属于出资方。,(三)如果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只登记在一方且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这是二人财产已经发生混同,认为该房屋应比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五)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登记为本人的名字,且另外一方为参与出资、装修的,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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