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娘家陪送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付之一笑

付之一笑

你好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时娘家陪送的钱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也应当从当地婚姻习俗上进行判断,一方父母在女儿出嫁时进行嫁妆的置办,其目的是将此财物给予(赠与)结婚的新人以为了其婚后能够更好的生活。也就是说,根据一般的婚姻习俗的理解,该前是给予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死相依

生死相依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娘家陪送的钱属于女方的嫁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雨点儿

雨点儿

结婚时娘家给的陪嫁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Cheng

℡Cheng

结婚时娘家陪送的钱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沉寂的心

沉寂的心

如果没有收彩礼,娘家陪送的就不能算共同财产,算婚前财产,如果收了彩礼,除了彩礼的份额,其余的也只能算婚前财产。剩下的情况就要算共同财产了。比如收了彩礼,而陪嫁的钱少于等于彩礼时。

濤濤

濤濤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的说算不算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娘家陪送时明确声明陪送财物只属于女方的,那么就不能算共同财产。

婷789

婷789

一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 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6. 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结婚时娘家陪送的钱属于是嫁妆,所以为妻子的个人私有财产

Y顶你GUO肺

Y顶你GUO肺

一般来说是共有的

但是娘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就不是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16081112)

芳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女方嫁妆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这个问题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产生的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产生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那就应当算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法院判决中,法官不只是看法律规定,还会考虑我国的风俗习惯问题。一般将嫁妆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即使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产生的嫁妆也是如此。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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