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攀
现在有不少人结婚后有偷偷藏“私房钱”的习惯,尤其是家里有“财政大臣”,将财产管得死死的,那么自己存一点“私房钱”用来偶尔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也是人之常情。这时候问题来了:自己藏起来的私房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般来讲,夫妻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都能要求分割,但是对于藏起来,另一方不知道的财产,也就是私房钱,怎么界定它的性质呢?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
一、“私房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股票投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其他一些应当归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私房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看私房钱是用哪些财产积攒的。
1、如果是用自己个人的财产攒的私房钱,不管配偶知不知道,这些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点一点攒下来的私房钱,那么这部分钱在性质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这部分财产及其隐蔽,而且一般是以现金形式藏起来,如果不主动交代的话,另一方根本就不知道。
二、“私房钱”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藏的私房钱,当然能要求分割,但是对于那种没将私房钱存在银行,而是用现金的形式藏起来,并且死不承认的,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存有私房钱的话,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如果是离婚之后再发现对方有私房钱的话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以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对于小额的私房钱,如果仅仅是为了小小的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而不是出于侵占的目的,是不构成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做出特别约定或者做出的约定无效,那么私房钱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的还能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