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川
2005年修订的
如果一方将来肯定承认,那自然不用公证,但如果以后一方不承认怎么办呢?最好公证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知足常乐
《婚姻法》是2001年修订的。
婚后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财产,不发生转化的问题。
供参考
Alison
婚姻法是2001年修订的。
婚前财产是属于一方的财产,非共同财产。如离婚,不受分割。如果双方对婚前财产事先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所以可以不用公证。
但到时候如果另一方不承认的话,就需要举证证明该财产为婚前财产,麻烦一点。如果事前已公证,就没问题了。
丁致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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