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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出轨的少分财产
曦
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子可以解决的,需要时间的沉淀!
夏&之星
清官难断家务事
陈俊宇
婚姻法可以改动,但一般应该是社会和法律学界的多数形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然后经由法定程序就可以改动。
目前新的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实际上已经对出轨者有所惩罚,主要是婚姻中错误的一方在分割家产时不分或少分家产。
婚姻的维系主要还是依靠夫妻自己,不能指望用外在的法律去维系已经没有感情的夫妻,这样只会造成更大的痛苦。此外,婚姻法对感情出轨者可以有惩罚,但这种惩罚应该适度,不能过分,否则就属于限制他人的自由,从而带来更为麻烦的问题。比如,当事人为了避免离婚的麻烦,从而选择不结婚同居、大龄(四十岁以后)结婚、不离婚但是离家出走、不离婚但是拒绝同居等等,从而使婚姻法形同虚设。
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这个问题,为了避免离婚时繁琐的程序,很多人在四十多岁时还只是有一个固定的女友/男友而非丈夫/妻子,这对于婚姻、家庭、孩子、社会都是非常不利的。
我们国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结婚证的认可度在很多偏远地区、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中接受比例并不高,很多人并不看重这个结婚证,更懒得去登记,现在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好不容易很多人愿意去领证,如果离婚程序过于繁琐、成本过高的话,估计会造成领证的意愿下降,从而影响婚姻证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总而言之,婚姻需要忠诚,但是这种忠诚必须建立在夫妻的感情之上。如果夫妻无法营造自己的家庭、无法处理自己的感情,那么指望一纸法律去维系夫妻关系,那是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