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的人生
我认为这样做是比较合理的,买房的钱是男方出的,房子就应该归男方是女方出的就应该归女方,这样做是非常公平的,毕竟买房子的钱不是一笔小数目,是父母一辈子的心血。
锦鸿
现在合理又合法,但总感觉味道不对,这样组成的家庭总感觉像搭伙过日子,说不走哪天就各奔东西。
不要问我
当然是合理,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是属于父母他们凭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作为儿子和儿媳的话,没有出一分的钱,当然是不能够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盐正好
合理,因为我觉得婚后买的东西才算是共同财产吧。
boya 小宝薇
我觉得这也挺合理的,因为夫妻双方结婚的话最重要的就是感情上的培养,而不是过分纠结于财产应该属于谁,如果两个人的情感真的很深的话,那么结婚之后肯定都不会把彼此的东西区分的那么明显,在现在的这种社会背景下,一结婚彩礼就要20万,还要求男方的家里面有房有车,如果男方的家里面非常的有钱,那也就算了,如果没钱还这么要求的话,那么我觉得这根本不是在嫁女儿,而是在把女儿当作一个商品卖出去。
父母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不就是为了女儿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希望男方能够对自己的女儿一心一意的,这样的话我觉得就不应该去多要彩礼,不仅是为女儿着想,更是为女儿以后的幸福着想,至于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并不重要,因为这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共同生活的小窝,不要总想着离婚以后怎么样。
两个人如果感情好的话,都会相互的包容,相互理解,不会一遇到什么小事就提到离婚这种层面上来,即使是我国现在的婚姻法也有相关的规定表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钱为双方购置的房子,应该认定为是对自己个人子女的赠与,确实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女方真的非常介意这个房子上的问题,而且男方又与女方的感情非常的深,那么也可以要求男方的父母在买房前表示这是赠给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不管是男方的父母还是女方的父母,都希望能够在结婚之前快快乐乐的,我希望父母肯定都不愿意在这件房子的问题上产生什么争执,而给夫妻以后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和心理上的芥蒂,为了孩子好,就要学会去倾听孩子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