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颜红
(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二)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依据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三)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双方及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人们对待离婚问题一定要慎重。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一般首先要调解,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
一束淡呀淡的光
您好: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二个内容。
结婚自由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Hie.天空之城
婚姻自由是,不要武断地对人制定结婚就必须要生育,不愿意结婚生育的人该出家当和尚尼姑。这些说法和理解显然是错误的,不仅错误,而且极端的官僚主义、封建。结婚可以选择不生育,不管有无生育能力均可以选择不生育。
不愿意结婚生育的人不要去勉强别人,可以从事不同的职业,哪里就有这样的荒谬言论,该出家当和尚之说,简直是岂有此理、一派胡言!
一个人结婚与否不要紧,只要人的品德端正就有生存的权利不予干涉,这才是自由。
那些来栽赃陷害独身主义者、丁克族的行为难道就不能构成犯罪吗?难道法律允许这种罪恶来危害苍生吗?谋杀暗算独身主义者、丁克族并妄图得到别人家产的行为就不该判处死刑吗?为什么社会要让这种罪恶逍遥法外?
法律不是儿戏,对于这种存心置人于死地、伤残的行为是必须要及时逮捕处决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陌上花开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未到法定婚龄就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自由需要在法律限度内的自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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