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醉露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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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拓展资料

新《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中医跌打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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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只写一人的名字,要是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为子女买的,但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话,也应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唯愿

唯愿

无特别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一方还是双方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外情况包括:

1、一方个人财产出资购买并登记自己名字,对该财产进行公证。

2、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一方名字并且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所有。

3、夫妻双方自行约定该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在夫妻婚姻续存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已有一方的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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