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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炒股欠债,除夫妻明确有约定且第三方知情外,一般情形下应共同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拓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三、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四、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