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眉
配偶一方死亡时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分配给妻子,另一半应视为个人遗产,并根据《继承法》的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在确定遗产时,个人财产应区别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有两个特点:一是婚姻期间;第二个是实际获得的或应该获得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17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a)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一条“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
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将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将要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破产和安置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配偶一方死亡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分配给他的妻子,另一半应视为个人遗产,并根据《继承法》的法定继承规则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40条赔偿丈夫和妻子书面同意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帮助另一方工作方面支付了更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期间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给予赔偿。
第41条连带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应一起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适当援助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从他的个人财产,如住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一篇:离婚时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