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的过错方是指什么

杨弼麟

杨弼麟

法律分析:离婚案中的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行为的一方: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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