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

刘楚玉

刘楚玉


一、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关于婚前男方首付但是婚后写了女方的名字的问题,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男方只是给了首付,剩下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一人一半。如果是男方不仅给了首付,尾款也是男方给的钱,但是婚后写了女方名字,也就是对于赠与合同,已经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属于将房子赠送给女方。但是无论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有一半的份额。

蓝色妖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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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付首付但是产权证书上是女生名字的,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该房屋属于不动产登记即女方所有,但是女方应当向男方支付相应补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威廉

威廉


一、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属于共同财产。男方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要分割的,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该房产为登记方所有,登记方继续偿还剩余债务并向另一方给予补偿。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利属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的类型有哪些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才随之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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