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
法律主观:
离婚时婚前 财产不分割 ,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 办理结婚登记 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 约定婚前财产 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 平等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