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空间
法律主观:
关于妻子不同房可以 离婚 吗 离婚手续怎么办 理的问题,请参考办理条件
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 子女抚养 、财产和 债务 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 离婚登记 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代理 ;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户藉证明);;居民 身份证 (或居民 临时身份证 );
2、《 结婚证 》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自愿 离婚协议书 ;
4、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 离婚条件 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婚姻中另一方出轨怎么办
下一篇:该案中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