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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分得房产。
1、夫妻离婚 ,能要求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房子既然是公公名下的就是属于公公所有或者是公公婆婆的夫妻共有财产,而不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儿媳妇无权要求分割。
2、所谓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不管是谁的名下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是婚前有对财产进行约定,否则一律默认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