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有房产分户口怎么办

Jenn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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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户口要结婚或者有自己的房子才能分出来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2. 没有结婚分户口申请怎么写

申请个人户口本,意思是自己的户口本从家庭的户口本中分离单独出来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申请办理个人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依据规定,立户、分户需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农村的可提供宅基证);


4.结婚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3. 结婚了没房子不能分户口吗

结婚了没有房子也是可以把户口分开的!

只要你结婚了,就可以单独立户的。

去你们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所需要的材料:


1、你家的户口簿


2、你和你老婆的结婚证


3、你们的二代身份证还有你父母的二代身份证


4、申请书

注:

父母的二代身份证拿过去以防需要!申请书就是申请把你们的户口和父母的户口分开单独立户!最好是你自己写一份,然后你父母写一份 ,你父母的申请书他们不会写的,你可以代写然后让你父母签字!这个申请书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所以最好能打个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派出所,需要什么材料,不懂得号码的可以打1
1
4,叫她帮你查一下你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电话号码!还有,派出所可能会问为什么要单独立户,你就说你已经结婚了为了以后工作和生活更方便,想单独立户了就可以了!


4.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户口分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没有结婚也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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