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当弘毅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爽爽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忠義
法律分析:女方离婚之后户口在男方户口的,需要再次结婚的话是没有影响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话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双方是必须要无配偶并且不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女方需要再婚的只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一些必须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婚姻登记所的相关人员审核资料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就会当场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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