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业委会人数

念雨悠暮

念雨悠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委员会人员必须是业主本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限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职责心强、具有肯定组织本领的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限定,【业主能够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限定,业主只能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而已。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两个分别的概念。国家住建部【建房2009274号】文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也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做发生限定,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业主。】指导规则第三十八条还特别限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据此限定,能够认为,业委会人员必须是业主本人,且不能将业委会委员身份委托他人,包括亲属。如果业委会委员无时间参加业委会的工作,应当辞去业委会委员职务,由其他业主补选为业委会人员。

上一篇:分居拖着不离婚是什么心理?

下一篇:要离婚了,女的不愿意告诉她家里人,应该让她家里人知道吗我应该告诉她家里人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