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梓轩
到市役所市民课去要来2份“离婚届”,带回来填写2人的名字和相应事项,找2个人填写保证人栏。盖章后带上证明自己是谁的身份证明,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结婚公证书备用。
拿到市民课题交上去。大概10分钟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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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日本朋友在大阪府立女性总会工作,具体工作是当面或电话接待女性咨询。在众多的问题里,中年家庭妇女想离婚却又不能的矛盾尤其使她感到困惑。她接待的想离婚的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可以说什么家庭背景的都有。有教授夫人、官员太太、有高级职员夫人,也有最普通的工人妻子。她们都想离婚,为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不愿与现在的丈夫生活下去了。为什么又不能离婚?简单地说,就是离婚后的生活没有保障。
这位女性朋友为我解释了其中的原因。原来,日本女性结婚后大都放弃了工作,一门心思做家庭主妇。年轻时生儿育女,还不觉得乏味,人到中年,儿女长大离开了父母,她们这时审视自己的生活才发现如此乏味。较多的一种情况是过去与丈夫的感情生活就很平淡,有孩子时为孩子着想,勉强与丈夫生活,孩子离家后想到还是要与乏味的丈夫两人一起生活四十年,觉得实在无法忍受,就十分想离婚。另外一种情况是丈夫有了外遇,还有就是不少家庭存在的家庭暴力使妻子不愿意再忍气吞声下去。然而,这种中年妇女离婚却面临着更大困难。一般来说,这些中年妇女都受过中等的教育,但长期不工作,单纯的家庭主妇生活已使她们的重新就业变得几乎不可能。另外一方面,她们以往的年金(相当于我们的养老保险)都是以被抚养家庭成员身份由丈夫代为缴纳,一旦离婚,不仅要独立谋生,还要以更大的数额按月缴纳60岁之前的年金保险,以便60岁以后按月支取年金。因此,缺少谋生手段和经济负担加重对日本中年妇女来讲几乎是不可逾越的离婚障碍。
朋友讲完这些,接着说:由于这种情况太多,因此已由单个家庭的问题转变为一个社会问题。
听了朋友的这番介绍,我对日本的大男子主义有了更真实的感受,对于日本社会存在的妇女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日本,离婚也要有本钱,男女不平等分工最终吃亏的还是女性自己。其实,这确实也不是咨询所能解决的问题,既然它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必然要依靠社会的变革,这就是女性的逐步解放才能解决。想到这里,我由衷地为新中国的妇女解放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