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招郎上的女方,离婚13年了,女方房屋拆迁,男方户口没迁有没有人头费

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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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可以享受到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未迁出的,可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居住权(人“头“费)的待遇;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征管部门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一,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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