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是未到来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拖最多1到2年。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也是先进行庭前调解,且调解贯穿整个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如果仍未能调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及双方提交证据情况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如果认定为夫妻感情确明破裂,则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否则,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梁梁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拖一年、二年不等,因为不同的案件,情况均不一样。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需要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一个月,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案件才会转入审判庭,正式立案,计算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且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因为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再无和好可能”,所以一旦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的,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而我国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是不能再次起诉离婚的。
因此,如果您已坚定离婚的决心,在处理好财产和孩子抚养的前提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分居的方式,可以帮助您更好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分居的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双方在不同的地方缴纳水电费,网购地址不同等等,即使第一次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如果第一次起诉后,双方关系仍没改善,还是分居生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新增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