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起诉对方付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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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的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付生活费也即扶养费的。女方与其成年儿子均无稳定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确实困难,双方就生活费的支付上达成调解协议应当视为对夫妻财产形成新的约定,合理合法,应予支持。我国婚姻法规定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处理权”如何行使的问题,司法解释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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