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S
应当是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当时发放离婚证的,如果当时办理不了,可能是离婚登记的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证书用完待备等原因造成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山凤
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安好*^_^*
这可能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你们婚姻关系作出最后的一种挽回了。因为他们可能比你们见识的更多,他们知道很多人只是一时之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所以这一个月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只是他们。想给你们一个月的缓冲时间,让你们一个月再冷静,以后去思考一下是不是真的走到了离婚这种不可挽回的地步?你们应该感谢他们,并且好好的想一想,因为你们还有后悔的机会。珍惜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