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鉴定师
男人本来就是要养女人啊
明天更好
女方一般较男方有优先权 不能单从收入看问题 对于女孩生长 教育方面女方有优势
杨桂玲
你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与否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基准。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你和你妻子确实没有感情,即使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也一定会准许离婚的。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从上面这段法条,我们可以看出:
两岁以内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内的子女,父母双方就要比条件了,除了物质条件,还有以下条件者优先:绝育者优先;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者优先;无其他子女者优先;无传染病者优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直帮助照顾者优先;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从你描述的情况,你们家孩子今年3岁,如果你们俩都要争取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你的妻子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对你来说就是优势。另外如果你们家的生活环境更有利,法院将孩子判给你们的概率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