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妍
离婚诉讼中判决子女随某一方共同生活的,实际直接抚养小孩的另一方拒绝将小孩交出来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只是人民法院的强制措施不是帮助抢小孩,而是可以对不配合履行的人进行司法拘留。
随遇而安
除非是没有财产来源,不好执行,必须执行,孩子不吃?可能法官与其认识,骗你的。
你到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不受理的,你可以到检察院投诉这个法官,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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