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东
1、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但必须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前提是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债务是婚前产生的,而你又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产生的债务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
生死相依
你结婚的时候的礼金啊等等是不会影响到现在的财产分割的,给了就给了,就相当于你送人一件东西你是不能要回来的.
如果你结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了公证,那公证部分的财产依然是你的不会分割,在你们婚后的所有收入,财产包括住房都是需要分割的财产,包括债务,就算你和他不在一起生活,但是你们双方的婚后个人收入依然是共同财产依然是需要分割的.但是如果债务是婚前产生的,而你又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产生的债务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基本上就是这样.
佳祥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此,可见依您所说的情况来看,如果离婚,彩礼应当归男方所有。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的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据此,您可以根据本法第40条、第42条获得相应的补偿。
男方有债务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属于婚前债务,由男方一方承担;
2.如果是婚后债务,且没有特殊约定,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就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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