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精神病,男方提出离婚,抚养权会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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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但有精神病的例外。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女方患有精神疾病的,一般会被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原则上不会判给女方抚养。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男方有可能得到抚养孩子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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