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雷霆(创誉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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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次不判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马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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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第一次起诉中,如果双方没有一方是属于过错方,也没有法律规定准予离婚的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等行为,法院一般并不会直接判离婚,会给双方一个缓解期。在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后,如果进行了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就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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