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未领结婚证分手时能要回彩礼吗 完全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援: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领结婚证 分手时要返还彩礼吗
当然要还呀
别人父母辛苦大半辈子的,无功不受禄,留着给人家娶媳妇儿吧
当然如果对方家里条件好,不缺这三瓜两枣的,分手时对方说给你了就不要了,你留着也行。
未领结婚证分手能拿回彩礼钱吗
一般能的吧。
聘礼贵重物品,不结婚,还是还了好。
当然觉得有所损失,可以适当要求补偿,好好协商解决。
怕是不甘心分手,成心刁难,纠缠不清。处理妥当~
未领结婚证分手后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要回才礼
你好,亲。直接起诉就好
证据可以录音,或者找到证人也可以
还要写彩礼的清单
结婚未领结婚证分手协议书有效吗
很明确,不能!
除非死亡人有遗嘱
否则,你们双方还不是合法夫妻
法律不予以保护
我就是不明白,结婚登记的手续本来就是领结婚证
为什么会有这样情况呢?
不管怎么说,至少结婚手续没有履行完毕
所以不是合法夫妻
未领结婚证,有过小孩流过产,要返回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结婚半年但是没领结婚证,现在要分手,彩礼能要回来么
没领结婚证就是没结婚,只是非法同居!现在分手能不能拿回彩礼,关键看谁分了谁!若男方提出分手,彩礼还好意思要回不?不觉没男人味和本质太差劲了么?若女方提出分手,彩礼应退大部分,因为这已是女方自愿接受同居期间男人对她的肉体贱踏和名誉损失!总之,男女生理结构和社会誉论都不同,男人生殖器搞再多再久却依然如故,不会得到下一个女人嫌弃,男人睡到女人叫有本事,而女儿被男人睡了,身体上损失是生殖器松了烂了,名誉上损失叫自贱和发骚,会被下一个男人嫌弃和恶心!所以请男人多多体谅女人,做个真正的男人!
未领结婚证南方要求退彩礼如何举证
男方要求退婚那么你大可以不用理会他
因为是他悔婚,不是你悔婚
所以你不用退
结婚冒领结婚证想要回彩礼钱 要得回吗
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
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领取结婚证,可否要回彩礼金
当然得还
孤独的人呐我带上你走.
未 领结婚证 分手时能要回 彩礼 吗 可以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 彩礼返还 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即 同居关系 )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 共同财产 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 意外事故 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如果两人没有领结婚证,且没有在一起生活这个彩礼是要退回去的,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 结婚证 但是已经同居了,或者已经有孩子了,那么彩礼是不用退回去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决定。这个跟 离婚 时不一样的,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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