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认识,二婚,无结婚和同居,给彩礼六万,儿女反对,彩礼还能要回吗?

我是神

我是神

只是刚认识,又彼此没有损失,应该可以要回来的,还只是谈朋友的阶段嘛

就算打官司你都能赢啊,只要他们讲理,应该不难,只是彼此浪费了一些时间而已

小云

小云

按理说,是可以要回来的。可以去协商,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

十七画

十七画

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有以下三个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
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
二,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双方确未同居生活的;第
三,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彩礼给付方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如果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之后,但是双方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如果分手了,根据婚姻法上述的规定,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和方式。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好后可以写在协书当中,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书。比方说女方自愿返还彩礼4万还是5万,什么时候返还,双方协商好写在协议书当中就可以。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当然,男方要有相应的证据去证明:什么时候给付的彩礼?给了多少彩礼?以及双方协商的过程,最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有同居等各种情况综合评判之后,才会判决一个具体的彩礼,返回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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