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未举办婚礼女方提离婚属于过错方吗?

Never Say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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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婚姻中的过错的情况比较固定。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未举办婚礼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

为您提供一下离婚的渠道,离婚的途径有多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债权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从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存在30日的冷静期。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备案后生效。30日冷静期后,如果双方还决定离婚,请在一个月内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诉讼离婚则由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该过程需要经过立案、开庭、审判等流程。通常只要夫妻感情没认定为破裂,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很难判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念

你好,你们领证了但是未举办婚礼,女方提出离婚,这和是否过错方没有关系,这和她不爱你有关系,那你自己也考虑一下吧,既然她提出离婚,你是否要答应她的要求,以及协议好财产分割问题。

陈国卫

陈国卫

仅仅是因为还没有举办婚礼就要求离婚是没有过错的,只要没有婚内出轨和欺骗行为就不能算过错。

欧阳

欧阳

女方如果没有出轨不属于过错方,领证了就是合法夫妻,跟办没办酒席无关,夫妻之间婚后不合,离婚自由。

李光伦

李光伦

所谓婚姻过错方是指一方由于自己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心理上、身体上的伤害。比如重婚出轨,有实施家庭暴力倾向等等,并不是因为提出离婚就是过错了,而是因为对方的过错才提出离婚。所以,婚姻过错方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清儿

清儿

这种事情在婚姻当中并不属于过错,两个人只要领证了,就是合法的夫妻,只有破坏婚姻感情的事情,才属于过错,单纯的提出离婚,并不能叫过错

石阶朝上

石阶朝上

结婚离婚自由,不和则分嘛。

但如果未共同生活,如果有收彩礼购买金饰金钱…应该分割清楚该还的还清楚。不拖不欠比较好。

爽爽

爽爽

领证之后法律意义上就是合法夫妻了,如果一方过错提出离婚是可以受理的。

hap

hap

我觉得这个吧 没有什么过错方 只能说不合适吧

五阿哥

五阿哥

您好,不属于。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的法定过错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谁先提离婚并不是认定过错的标准,因此,如果女方没有上述情形的话,那么就不属于过错方。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法律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根据安嘉律师的经验,结婚登记这个时间点非常的重要,它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而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会直接影响到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有人说,先提出离婚的人会吃亏,其实从法律上讲,不需要有这个顾虑,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反而还多享有一个撤诉权。“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情理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不是法律地位的不平等,而是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我们整理了流程图,需要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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