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曾向信用社贷款10w,有两年之久,期间只还过5个月利息,现无力偿还,如令快离婚了,想问债务分?

安静

安静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未成年

未成年

基本上不可能进行分摊,尤其是你目前没有还款能力。

的方向

的方向


1、婚姻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信用社是不会同意你们各承担一半的还款义务的,你们两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们两内部对债务的分摊约定不影响信用社对你们的责任。


3、你们与信用社之间的债务民事纠纷,信用社无权扣压人。


4、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只还本金不还利息是不可能的,因为信用社的人谁也不敢作这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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