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婚前签定购房合同,共同还款人是男方爸,婚后办理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办证时加女方名字与不加名字有

Amandaจุ๊บ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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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
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办证时加上女方的姓名,那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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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刘长萍

刘长萍

该住房之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归男方一人所有。

办理加名字之后,就视作男方把一部分产权赠与了女方,使得女方成为住房共有人。办证时候,加不成女方姓名,因为办证写谁的姓名,是依据购房合同上标注姓名来定,不能增减和更改,

办证后加女方姓名,性质一样,女方有房产份额在里面,没有约定好份额,就是法律规定,男女各一半!

一方父母出资,是属于这一方父母对住房登记人的债权,可以随时凭出资证明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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