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
民法典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调解不成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两年的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夫妻分居两年,同时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上一篇: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下一篇:全职太太离婚时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