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带
如果是这种的话,你们那个房子分四份,我父母儿子在上,你儿媳你们四个人平分,这个房子其实还是不合理的,如果还袋子其实说还贷的话,二九还的话,这其实真的对儿媳妇是最吃亏的一点。
HYQ是清
按照儿媳妇出资的比例,将属于她的钱还给她。房子不在于是不是在房产证上有名字,主要还是看谁出了多少钱。
皮小子
父母首先会分得首付,婚后儿子儿媳还贷是分得还贷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所还的分割,最后是四人平分房子升值后的所得。
Archer
像这种情况,既然每个人都出了该出的钱,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离婚了,那么肯定就按照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一起共同分割
姚建林
这个分割我的理解不大一样哦,有律师说分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款才这么分的,而和你说的情况不一样,婚前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
所以要弄清楚,房子里婚前有几个人的名字。
假设婚前就老夫妻俩的名字,婚后加了儿媳的名字相当于把房产的三分之一赠与给儿媳,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这三分之
一是男女方一人一半,简单的讲离婚房子肯定是判给男方,但要支付房子六分之一的价值给女方:300万的房子涨到600万,女方能拿到100万。
假设有老夫妻加儿子三个人的名字,这里有两种说法,一个是相当于儿子将自己的三分之一分了一半给他的妻子,所以变成了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类型,他的妻子只能获得房子三分之一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同样300万涨到600万,增值300万,女方能拿50万;另一种说法是原来三个产权人每人缩小了自己的份额匀出一份给儿媳,那就变成了四分之一的增值部分:还是300万增值了300万,女方拿四分之
一,也就是75万。具体看法官怎么认定。
上一篇:婚前买房婚后女方未一起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