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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结婚前购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人名字,首付款20万(包含首付款及办理的各种税和手续费),其中我出了5万,老公出了6万,其余均为借款,而婚后一年内我又用我的工资和奖金还了老公婚前的借款约4万元,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说必须还完贷款才能加名,而我们的房贷还有29年到期,我如何才能让这套房子成为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我们的婚姻出现问题,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的个人利益?我们夫妻现在关系挺好,觉得签协议有点不恰当;而房子是二手房,购房合同都拿到手了,也是以我老公的名义签的。这种情况我还有其他办法使这套房子成为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们自己写了协议明确了我的付款及还款情况,以后要是婚姻出现问题,我是不是只能把我交的首付款和婚后的还款要回来?这样的协议法律认可吗?
律师解答:
和你老公签一份协议,明确你对房子的付款情况,或者到开发商处修改购房合同。你们自己写一份双方出资情况,婚前的部分属于你们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后的部分是共同的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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