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蕾
离婚后再婚财产分割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屋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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