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把股票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谁是谁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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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股票转到父母名下,那么只要是婚前的财产,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梦之旅@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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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一人一半的,竟然加了对方的名字,说明这个房子和对方也有关系,可以把这个房子卖掉,然后两个人平均分钱。

卖女孩的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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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分割,两个人也是一人一半的,这是合情合法的。

CHINA PING AN周圣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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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购买股票并把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里涉及到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男方转移股票账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予行为,完成这一行为后,股票账户归属其父母所有。第二个原因是,转移账户以及购买股票都属于婚前行为,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时,股票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产生了增值收益,由于账户的男方父母,所以也属于其父母的财产。
因此,离婚时不能算作共同财产。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只有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才属于共同财产,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有赠予合同或遗嘱提及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些就算是婚姻关系存续,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算是男方没有转移股票账户,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提到,除了孽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其他情况并不一定。比如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这些有价证券,婚姻存续期间也没有进行买进或者卖出操作的话,法律上就会判定账面收益倾向于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对这部分财产予以分割。何况,男方不仅是在婚前购买股票,而且还将股票账户转移到自己父母名下,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这部分财产甚至都不属于男方自己。

其实夫妻二人之所以能够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是有所牵绊和感情的,一味的算计财产和金钱,甚至在婚前就惦记对方的家产,这种行为下的婚姻又如何能长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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