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吗?

Peter 琴

Peter 琴

法律主观:

当前《民法典》将婚姻法定位为民法亲属法篇,抛弃传统的婚姻家庭法独立部门法传统已成定局。,但传统一直有独立论和回归论2种流派。,独立论普遍以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论断为依据,认为把婚姻法视为民法的一部分是资产阶级的婚姻财产化的体现,应予以摒弃。强调家事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的根本差异,依据家事关系所具有的情感性与公益性,主张家事案件不适于非黑即白的当事人主义对抗诉讼模式,婚姻法“回归民法”会成为离婚、结婚等家事领域自由泛滥的制度原因,误导司法实践与社会舆论,尤其与婚姻家庭法保护家庭稳定的制度功能直接相悖;貌似平等的权利制度,实则剥夺或削弱了法律对家庭弱者的保护,加剧了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与婚姻家庭法保护家庭弱者利益的宗旨相悖。,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我国“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
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综上所述,婚姻家庭法属于民法而不属于行政法。《民法典》将婚姻法定位为民法亲属法篇,抛弃传统的婚姻家庭法独立部门法传统已成定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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